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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合肥市包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名)
2024-09-19 16:50:45   地区:安徽   浏览:0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报考人员可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后,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于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11月2日14:30-17:30和11月3日8:00-12:00,14:30-17:3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务中心3楼314室,联系电话:0551-63357633)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成绩公布后一周内,报考人员可登录包河区人民政府网查询岗位成绩排名情况。

  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

  专业测试工作由合肥市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拟定的专业测试公告,按规定在包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面试、试讲、答辩等须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平均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包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