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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9-19 16:52:08   地区:安徽   浏览:0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科技厅、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一、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省科技厅、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招聘岗位专业审查主要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技工院校专业目录等。其他相关未明确事宜参照《2024年度安徽省直事业单位统一笔试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解答》。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22831(省科技厅人事处)

  0551-65145589(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551-63457903(省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1-62678602(省纪委监委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551-62659375(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551-65149890(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下半年安徽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岗位汇总表

  原始标题:2024年下半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省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apta.gov.cn/Officer/FAnnouncementDetail/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