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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秋季人才引进岗位的补充公告
2024-09-18 19:42:53   地区:四川   浏览:0

  (3)报名人员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本人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参看附件3)。

  (4)本人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5)岗位需求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3.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联系人及电话见《公告》中附件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信息。

  4.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组织考核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核。

  2.考核方式:依据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采取一轮面试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0:1以下的岗位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3:1,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将于3个工作日后在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上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与招聘人数为10:1及以上的岗位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第一轮面试成绩将于3个工作日后在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上公示。根据第一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的比例进入第二轮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因缺考等原因产生第二轮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拟聘人数3倍,该岗位所有人员一并确定进入第二轮面试),两轮面试成绩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第二轮面试成绩将于3个工作日后在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上公示。

  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最终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因岗位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达不到3:1的,报考者最终成绩不得低于80分,否则不能进入后续体检、政审考察环节。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另行通知。采取一轮面试考核的,以一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采取两轮面试考核的,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总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终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