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往年招聘情况,认定本次所有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还将在高校人才网等网站发布。
(二)考试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博士学历学位的应聘者,符合招聘条件的,将根据教育背景、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体检和考察程序择优录用。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硕士研究生)的应聘者,采取“试讲”形式。
具体程序如下: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属于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报名)、职称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2、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报考者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水平、教学能力、研发能力、技术/技能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采取试讲形式的教师岗位,总成绩为试讲成绩,满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三)体检与考察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表格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我校学院部系及专业设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应聘者可咨询人事处,也可直接咨询各二级分院(部),招聘负责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学院人事处联系方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东校区联盟大厦1313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联系人:姜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
公开招聘邮箱:hr@nbpt.edu.cn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891931
附件1:宁波职业技术学2024年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岗位及引进条件.xls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9月14日
标题: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4/9/14/art_1229676740_44324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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