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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南京市中心医院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2024-09-18 11:34:06   地区:江苏   浏览:0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根据要求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同时,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留存。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或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的以及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中心医院网站公布。

  面试由南京市中心医院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考察、体检

  笔试、面试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

  医院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和南京市中心医院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医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医院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职责分工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咨询、监督

  (一)政策咨询

  南京市中心医院组织人事科:025-68781601

  (二)招聘监督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人事教育处(审计处):025-83639217

  附件:南京市中心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中心医院

  2024年9月11日

标题:南京市中心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公告

来源:https://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409/t20240911_47625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