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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庆市宿松县“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9-14 08:50:09   地区:安徽   浏览:0

  2.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原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缴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以及潜能等。

  面试工作由宿松县人社局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对象要确保联系电话的畅通,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顺序在面试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时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并进行公示。

  如最终成绩相同,按下列因素排序:A、学历高的优先;B、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若考生学历、笔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宿松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宿松县委组织部、宿松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深入了解情况。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考察人选的办法处理)。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束后,经宿松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确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原则上聘用到岗位所在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宿松县政府网、宿松先锋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宿松县人社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并经查实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不予聘用,缺额不替补。

  五、有关事宜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在宿松县“乡编村用”工作推进专班的领导下,由宿松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宿松县委社工部、宿松县委编办、宿松县人社局、宿松县财政局、宿松县民政局、宿松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宿松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宿松县委组织部商宿松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56-7813136(宿松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