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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枣庄峄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4-09-12 11:22:20   地区:山东   浏览:0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含)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附件:1.2024年峄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docx

          2.2024年峄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应聘须知.doc

峄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1日     

 

原标题:2024年峄城区融媒体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ycq.gov.cn/zzxw/tzgg/202409/t20240911_1937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