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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城乡建设学校选聘工作人员公告(32名)
2024-09-11 12:02:12   地区:河北   浏览:0

  (2)《承诺书》(附件3);

  (3)二代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

  (4)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报考006、007、008岗位的人员还需要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5)本科院校、职业院校在职教师的《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

  (6)职称证、大赛获奖证书及获奖(或称号)人员名单的公布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009岗位的人员除提交(1)至(4)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农村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经历之一且期满证明。

  4.资格审查:学校依据岗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河北城乡建设学校(https://www.hbcjxx.com)网站进行公告,即进入面试。凡本人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满分分别为100分,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别作为试讲、答辩成绩。每项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每项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总成绩合成

  总成绩=试讲成绩×40%+答辩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考核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试讲成绩较高者,工作经历较长者。确定体检人选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城乡建设学校(https://www.hbcjxx.com)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251701(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9620010(河北城乡建设学校纪检监察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本方案由河北城乡建设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附件2.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

  附件4.工作经历证明信.docx

  河北城乡建设学校

  2024年9月9日

  原标题:河北城乡建设学校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5861654391oef&id=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