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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教育管理急需人才柔性引进公告
2024-09-08 12:55:43   地区:广东   浏览:0

  (4)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

  (5)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等证件;

  (6)引进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7)非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主管部门公章);

  (8)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件等。

  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审查、考察、公示、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考核评价、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下午5:00前,通过邮箱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1.在考核评价前对通过线上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可参加考核。

  2.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提供资料等将另行通知。

  3.凡有关报名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将不安排其参加考核。

  (四)考核评价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拟柔性引进人员开展专业(技能)水平考核,考核采用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水平评价、面试、面谈、答辩、成果展示等方式进行,有竞争的按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引进对象。考核评价时间、地点、方式等将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在广州地区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通知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拟柔性引进人员名单,在海珠区政府门户网人社局考试招聘栏、海珠区政府门户网资讯要闻通知公告招聘信息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后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确定为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是否递补,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决定。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聘用及待遇

  拟柔性引进人员,实施人才市场价格机制,聘用期间按第三方人才服务机构评估价格进行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公告规定的岗位要求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程,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不负责拟柔性引进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事项;

  (四)拟柔性引进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20)8918537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监督电话:(020)89185385。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2024年柔性引进教育管理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