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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2024-09-06 11:53:50   地区:广东   浏览: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具体安排,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或者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及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行为)、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者,经审定,取消应聘者的拟聘用资格。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将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招聘工作的具体环节情况如笔试、面试等事项将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公众号上公布。请注意以下情况:

  1.对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众号上仅公布成绩合格人员名单及分数排名。(不合格者的成绩将以短信方式告知本人)

  2.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我局招聘工作人员会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人员。

  请考生关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和网上信息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经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3-3389228.

  附件1: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4年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原标题: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2024年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dqy.gov.cn/gdqy/zxzx/tzgg/content/post_19117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