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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齐河城乡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招聘教学服务人员简章(12名)
2024-09-03 23:11:08   地区:山东   浏览:0

  (一)面谈

  面谈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超过3:1的,在面谈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超过3:1的,不再组织面谈,报名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因弃权或取消面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谈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谈、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若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24年齐河城乡教育集团有限公司第四批公开招聘教学服务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与报考岗位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报考岗位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上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见附件4)(有工作单位的考生提供)。

  3、齐河县以外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辞职证明(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05、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招聘单位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