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十堰市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招聘公告
2024-09-03 20:53:32   地区:湖北   浏览:0

  4、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竹溪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报请县委、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期内,因公示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的拟聘用人员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考核合格者,经县文化和旅游局审核,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善正式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竹溪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若参加本县以外的其他各类考试,不予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要求调离本县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它事项

  此次考试所有考务信息均在竹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报考人员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19-2721750(县人社局)0719-2732872(县文旅局)

  监督电话:0719-2726202(县纪委监委)

  竹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竹溪县文化和旅游局

  附件:附件1:考生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附件2:2024年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公开招聘舞蹈演员、舞蹈编导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附件3: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

  附件:附件4:委托书.docx

  原标题:竹溪县山二黄剧种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公开招聘舞蹈编导、舞蹈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uxi.gov.cn/xxgkxi/zc/qtzdgkwj/tzgg/202408/t20240830_45896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