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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市瑞安事业单位(国企)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公告
2024-09-03 20:53:48   地区:浙江   浏览:0

  2.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工作由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实施。政治考核以个人档案材料为依据,档案外的材料不予计分,获得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要提供有关文件、证书、证章和喜报。政治考核分中计分项如需核实,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由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提供的相关依据。

  政治考核得分计算方式为:个人考核得分÷最高考核得分×100×30%,具体计分标准参照《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2023年4月17日起施行)。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同分,取政治考核得分高者,如政治考核得分再相同,立功者优先,如出现再相同,进行加试。

  2.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工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3.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间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在中共瑞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准用编(使用岗位)的用人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范围内一次性选择具体单位。选岗工作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

  聘用文件发布后须按规定程序完成聘用手续办理,如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岗位聘任按照有关规定及招聘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而定。

  五、其他告知事项

  (一)户籍情况以2024年9月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三)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瑞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个人、机构开展针对此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本公告由瑞安市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瑞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依据相关规定共同解释,其中招聘基本条件、招聘范围对象及政治考核等事项,由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后续有关事项均在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

  瑞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http://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302/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公招公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