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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公告
2024-08-29 18:12:50   地区:山东   浏览:0

10.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PDF版)。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一般需2-3个工作日,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回复。资格审查贯穿优才回引活动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有关情况将通报原单位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面试

面试不设开考比例,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回引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加试,加试具体形式另行通知。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及面试成绩、考察人选名单,将通过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予以公告。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考察对象确定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严把综合素质关,报名人员回引期间的个人表现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因素。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同时还须考察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

考察过程中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察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原件(见附件2)。

4.《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原件(见附件3)。

5.《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材料。

7.“籍贯是泰山区”的报名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山区工作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社保卡及社保缴费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现在泰山区生活定居5年及以上”的报名人员,提供配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簿、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系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9.岗位条件中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10.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综合面试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面试、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dtaish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不存在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对反映问题属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一经聘用,3年内非经干部主管单位推荐,不得报考或调入其他单位。

七、注意事项

(一)凡在报考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资格的,一律纳入泰山区组织人事部门报考者诚信档案库,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人事考试。

(二)本公告由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用人单位的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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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岗位汇总表

2.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报名表

3.个人编制性质及经费形式证明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组织部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7日

原标题:2024年泰安市泰山区事业单位优才回引活动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taishan.gov.cn/art/2024/8/27/art_47869_10362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