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人员公告(29名)
2024-08-28 10:26:02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29名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三)1988年8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3年8月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其他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通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他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毕业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等,有工作经历时间要求的,是指截至2024年8月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五)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解除协议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在本院规培的就业单位委托培训学员不得应聘。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本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初审、缴费和准考证打印,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站:http://www.jsnt4y.cn:9527/(请各位报考人员使用电脑登录并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2日16:00;

  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8月19日9:00-8月22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