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资格复审复核人员请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一张。委培生应当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上述证件或资料不能提供的,视作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为2024年10月26日。应聘人员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提前到达参加面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当场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职位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按一个职位,及时在指定的候分室(处)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和体检入围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等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总成绩仍相同,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相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乡镇(街道)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位人员的考察由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乡镇(街道)人员分组实施。
考察参照中组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考察中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缺员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纪委监委和人社部门核准。公示期满后,对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缺额将不再递补。
上虞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岗、上虞区中医医院财务管理岗、上虞妇幼保健院财务管理岗、上虞第二人民医院财务管理岗纳入报备员额制管理,其余岗位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乡镇(街道)基层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服务岗位,根据乡镇(街道)岗位上报的需求进行统一分配。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聘用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报考的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一致的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必须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资格复审复核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三)报考的学位是指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一致的学位。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未获得配套学位证书的,不得以其他专业获得的学位证书来替代报名。
(四)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任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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