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与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聘数的,报考人员面试分数须达到该组实际参加面试的平均分或者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在滁州市总工会网站上进行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由滁州市总工会全面衡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由滁州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由滁州市总工会和相关县(市、区)总工会组成考察组分级组织实施。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总工会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进入公示环节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滁州市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公示无异议后,履行聘用手续,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招聘后如人员缺额,按照《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滁州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补录。
五、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资料。滁州市总工会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滁州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50-3047532(滁州市总工会组织部)
监督举报:0550-3024303(中共滁州市纪委滁州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政策咨询、监督举报联系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滁州市总工会
2024年8月14日
原标题:滁州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s://czszgh.ahghw.org.cn/xwzx/tzgg/10958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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