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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瑞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1名)
2024-08-14 18:09:08   地区:浙江   浏览:0

  (六)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不予聘用;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在职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限及要求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按招聘单位现有岗位情况予以聘用,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前,非瑞安市户籍的拟聘用人员应将户口迁移到瑞安市。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2024年8月15日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申请)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2024年8月16日16:00前向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后于报名开始前发布补充公告。

  (二)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未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三)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视同大学本科学历,可以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符合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瑞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执行。

  (六)涉及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面向“优秀村社(独立经合社)正职干部”及“优秀村社(独立经合社)两委干部”的岗位相关事项由瑞安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65812807);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相关事项由瑞安市委社工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66751815)。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本公告由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577-65812876。

  瑞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公招公选):

  https://www.ruian.gov.cn/col/col1229197229/index.html

  附件:

  1.2024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考试大纲

  4.同意报考证明

  原标题:2024年瑞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ruian.gov.cn/art/2024/8/12/art_1229728918_42501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