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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招聘市人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24-08-14 18:10:11   地区:广西   浏览:0

  (六)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者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并经考察合格后进行体检。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经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南宁人大网站和单位告示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实名编制工作人员聘用相关手续。对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管理部门的监督。  

  (二)严格资格审查验证。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因审查不严、不公造成不良后果,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四)本次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71—5552900、5552902,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1—5552886。

  附件:1.《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市人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市人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原标题: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4年公开招聘市人大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anning.gov.cn/tzgg/t59929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