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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招聘公告
2024-08-13 12:31:52   地区:广西   浏览:0

  (六)考察

  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审查其人事档案,复查其报考资格。

  (七)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确定拟聘人选。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sthjt.gxzf.gov.cn)对拟聘用人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应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内邮寄或直接送南宁市民主路45号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12;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举报电话:0771-2805046、2620112。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结果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查通过后,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首次签订1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现行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工资待遇的80%执行。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45号B座302办公室

  联系人:梁自立0771-2620616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4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e17825fe-e932-4b70-81d9-ada3abdeb44f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