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8-12 12:53:30   地区:湖北   浏览:0

  设定专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技能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专业技能测试后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低于1:5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

  (二)结构化面试(20%)

  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划定8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等详见相关公告。公告至少于开考前5天在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三)笔试(30%)

  笔试公告至少于开考前5天在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发布后,入围考生弃权的不再递补。考试时间、地点等详见笔试公告。笔试满分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20%+笔试成绩×30%。

  五、体检、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适时在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发布体检和考察公告。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单位意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根据需要采取档案考察、实地考察、信函考察或在实践中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结合单位意见,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聘用

  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通过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编制及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制合同,约定试用期。符合人才认定的人员依规享受相关政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招聘单位聘用通知15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需要按综合成绩排名递补人员体检和考察。

  七、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考试组织方工作安排,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0719-8111036

  监督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19-8654933

  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纪委:0719-8698828

  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8月9日

  附件:1.2024年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应聘2024年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2024年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

  原标题:2024年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hiyan.gov.cn/srlzyhshbzj/zc/qtzdgkwj/gzdt/202408/t20240809_457852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