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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株洲市南方中学高层次人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公告
2024-08-12 08:59:45   地区:湖南   浏览:0

  2.应聘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学生(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可以视同为2024届高校毕业生。

  3.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的毕业生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05

  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06

  考试

  (一)开考比例

  高层次人才:

  不设置开考比例。

  第三批校招: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方式

  高层次人才: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等。考核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总分100分。设置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则取消本次岗位招聘计划。

  第三批校招:

  采取面谈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认知、仪表仪态、在校表现、语言表达和交流沟通能力等。总分100分。面谈成绩合格线为80分,未达80分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由株洲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采取说课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领会教材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综合分析的能力等。总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说课)成绩合格线为80分(含80分),未达到80分者不能进入签约环节。

  (三)考试时间与地点

  高层次人才:

  考核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第三批校招:

  面谈:于2024年8月12-14日8:30-17:00在南方中学新校区进行。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

  面试:预计8月中旬前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07

  公示与聘用

  高层次人才: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第三批校招: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株洲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08

  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务必及时关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株洲教育网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