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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泰安市新泰市中小学(中职学校)招聘教师公告(42名)
2024-08-12 09:00:45   地区:山东   浏览:0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笔试成绩查询方式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本招聘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按照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等额组织体检考察工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如需组织加试另行公告。

  五、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申请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单位和招聘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工作小组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环节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新泰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