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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省科学院招聘博士科研人员公告
2024-08-02 11:31:19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为充实工作力量、优化人才队伍,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有关事宜如下:

  一、黑龙江省科学院简介

  详见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as.ac.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科研人员21名,详见《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科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文化素质与心理素质;

  (四)签订聘用合同前,应聘人员须获得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港澳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七)报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后至2006年7月31日前出生);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存在学术不端问题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五、享受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应待遇。

  (二)符合《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的高层次人才,配合落实相应待遇。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科学院网站(https://www.has.ac.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日9时至2024年11月30日17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请登录用人单位网站,查看具体报名邮箱以及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应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各用人单位报名专用邮箱,邮件标题设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报名邮箱的回复为准,报名成功后请保证联系顺畅。

  3.报名提交材料:

  (1)《黑龙江省科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科研人员报名表》(附件2)、《黑龙江省科学院公开招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3)、《应届毕业生在读证明》(附件4,仅应届毕业生提供);

  (2)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不予审核);

  (4)本科、硕士、博士的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下载二维码尚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其他书面承诺等材料;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