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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红河州金平县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公告
2024-08-01 16:26:22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优化人员素质和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及任务措施的通知》《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120个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7个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及《红河州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招引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金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专业素质过硬;

  4.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5周岁以下为1989年7月以后出生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未满五年的人员;

  5.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吸毒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四、政策待遇

  奖励补助。招聘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协议,承诺连续、全职服务至少5年,省级财政按照国家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每人6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3),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专业名称”。报名时间为:2024年8月9日08:00至2024年8月23日24:00止。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金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报名表》(附件2)。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金平县2024年公开招聘医学专业大学生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4)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资格审查:由金平县卫生健康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通过的将通过电话告知,通过的在微信公众号“长寿金平”上进行公示,不再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平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