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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28 12:39:40   地区:江苏   浏览:0

  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为面试

  本次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将组织线下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给应聘人员):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对应的副高及以上职称证书;

  (4)其他相关材料,如《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发表论文、研究课题项目等科研成果,以及英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荣誉和获奖证书等。

  四、体检与考察

  (一)考核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江苏省教科院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二)江苏省教科院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根据任职要求和岗位条件,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情况。

  (三)江苏省教科院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在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工作年限不得低于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天内不与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签订聘用合同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章老师,周老师;025-83758297,83758222。

  八、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纪委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潘老师,夏老师;025-83758230,83758280。

  九、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075。

  十、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