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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市海门区第三季度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公告
2024-07-24 22:23:34   地区:江苏   浏览: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人员。

  3.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结束后,由区城管局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

  4.笔试成绩与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与地点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公告。

  2.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2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2倍的按实确定。

  3.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合计总成绩。所有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处理。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计划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在前。下同)。

  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区城管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由区城管局会同区法院、区公安局、区信访局开展联合审签。具体审查内容:区城管局审查有无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辅助工作情形,区法院审查有无失信行为,区公安局审查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区信访局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有无非法上访行为。

  (三)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培训、聘用、递补

  (一)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城管局统一组织入职培训。

  (二)聘用

  各招聘单位在拟聘人员培训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实际,自行做好聘用后续工作,并及时将聘用情况报区城管局备案。拟聘人员与原单位有劳动或聘用关系的,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培训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培训不合格的;

  5.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聘单位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性质与薪酬待遇

  招聘的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区有关规定及各招聘单位相关要求执行。

  八、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者,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考聘用规定的单位和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城管局负责解释。

  2.对招录岗位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与问题需要咨询时,报考者可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

  (1)招录单位咨询电话:

  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海门街道办事处:0513-69966935

  南通市海门区常乐镇人民政府:0513-68902321

  (2)咨询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