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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25 23:32:21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专技岗位(岗位序号:NJ202419、NJ202420、NJ202421):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给予应聘者1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15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管理岗位:面试注重考查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给予应聘者15分钟的准备时间,考核时间15分钟,具体考核内容现场抽取。

  面试后,按照各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及考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及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公布。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学院统一组织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考察。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3.拟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经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及自动放弃岗位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在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及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落编手续,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信息通过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网站(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聘平台(招聘公告、现场确认、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发布。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进程,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要求专科、本科与研究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其他岗位不作要求。

  (六)单独招聘的博士研究生岗位(岗位序号:NJ202402、NJ202405、NJ202408、NJ202411、NJ202413、NJ202416、NJ202419),属于我院急需引进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直接面试考核,其专科、本科、研究生所学专业不作相同相近要求,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

  本公告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453-6402406

  杨老师13766595865

  董老师13604608409

  监督举报电话:0453-6402067

  附件: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