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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24-07-21 22:21:21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材料扫描件包括:(1)《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字,见附件2);(2)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专业方向证明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6)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开具所在部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山东省民政厅官方网站进行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后果自负。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7月17日11:00--7月31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初审工作,初审结果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邮箱、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未接听电话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拟录取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报名、录取资格。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需在收到电子邮件反馈后规定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下列证明材料,逾期未交者视为放弃。

(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学位网查询打印)、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交,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

(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本岗位的专业知识、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招聘单位组织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干部档案审核有关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重要档案信息存有疑点或存在问题的,在未调查核实清楚前,停止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