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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乌海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第四批)
2024-07-21 22:27:3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专业能力测试、面试面谈、试讲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宜将在乌海党建网进行公告。

  (三)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地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引进资格。

  (四)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岗位需求数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体检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体检过程中存在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疾病史,以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及签约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负责,重点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学业成绩、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在校表现、奖励处分、遵纪守法,以及是否符合引进范围和资格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后,签订《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附件4),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引进资格。对签署《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后提出放弃我市引进资格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解约。对因考察出现缺额、违反纪律要求取消引进资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由市委引才领导小组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在未确定为签约人选且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且仅递补一次。

  (六)公示引进

  考察合格后,通过乌海党建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分配至相应岗位。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待遇

  专业技术岗位1—6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高校教师岗1—10引进人才纳入高校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引进人员均享受半年免费周转住房及人才服务绿卡优惠政策,须签订工作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引才工作全程参与监督。人才引进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有关事宜均在乌海党建网(http://wuhaidj.gov.cn/)发布,不再单独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473—8991625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3—3158037

  监督举报电话:0473—8991605

  0473—3158007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附件1: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目录(第四批).pdf

  附件2: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第四批).pdf

  附件3:乌海市人才引进诚信承诺书.pdf

  附件4: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初步就业协议.pdf

  中共乌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8日

  原标题:2024年乌海市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第四批)

  文章来源:http://www.wuhaidj.gov.cn/contents/86/7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