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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海曙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4名)
2024-07-16 11:55:34   地区:浙江   浏览:0

  (一)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在八月下旬(根据实际报名规模动态调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请动态关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并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含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所需提供材料详见《补充公告》。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考试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海曙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不参加资格复审书面确认书的,可在该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对象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四)成绩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官网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统一在宁波市进行。体检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二)考察

  考察参照2024年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办法执行。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向海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书面申请。考察还须审核报考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定为考察不合格。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淘汰。

  在体检和考察阶段因放弃或结果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名额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社会人员岗位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境外)、户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职业资格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4年7月15日(含)。

  (二)本次招聘,应届生岗位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国内高校的2024届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对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上述招聘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