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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攀枝花市盐边县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15 12:50:26   地区:四川   浏览:0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3.线下面谈测评。

  面谈测评当日,面谈测评人员凭《面谈测评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谈测评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谈测评考场候考。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测评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谈测评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谈测评人选。

  面谈测评结果运用。面谈测评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谈测评成绩=考核总成绩,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拟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考核总成绩相同的,由组织(人社)部门统筹组织加试,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未形成竞争的,进入体检人员的考核总成绩应不低于80分。进入体检人员自动放弃的,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四)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统一组织到中共盐边县委组织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生活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对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表现、评价较差,心理偏激以及严重精神疾病的,可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中取消聘用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原招聘公告发布平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人员。

  (七)聘用

  1.体检合格并通过政审的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根据聘用人员情况和岗位需求,确定聘用单位。

  2.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盐边县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