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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山东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7人公告
2024-07-12 11:30:44   地区:山东   浏览:0

报名结束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引才岗位,计划引进1人的,取消引才岗位;计划引进2人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引才岗位。核减和取消引才岗位的情况,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取消引才岗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改报时不能报考已核减或取消的岗位。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面谈

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硕士研究生进行面谈,按照引才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核的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学习创新、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方面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8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引才岗位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在全场考试结束后公布。如同一引才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成绩相同的,需现场进行加试。

(六)考察与体检

1.考察。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组将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作出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需在考察期间提供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除特殊情况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3.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名单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等有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1.聘用。本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按照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有关要求,实行岗位聘任管理,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聘期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入聘期,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2.待遇。参照省级开发区薪酬待遇标准,提供具有一定吸引力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

五、其他事宜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工作,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引才发布的公告、职位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5.公告由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150143,0531—88150144(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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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职位表

附件2:2024年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济南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