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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高级师范学校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2024-07-10 11:53:33   地区:山东   浏览:0

  招聘岗位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材料在现场资格复审时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考生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地点: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综合办公楼3012房间(德州天衢新区崇德八大道5666号)。具体复审时间见学校网站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登录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网站查询。

  2.面试分为两个环节:试讲、答辩。

  (1)试讲。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的具体程序、要求和时间登录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网站查询。

  (2)答辩。听课专家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提出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专家根据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熟悉程度进行现场打分。答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试讲、答辩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网站进行公告。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由德州高级师范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对于问题未查清和处理不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考察报告。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德州高级师范学校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州市教育局、德州高级师范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和虽有问题反映,但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