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4年南宁职业技术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08 17:11:40   地区:广西   浏览:0

  5.面试方式。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包括试讲、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面试三种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对应面试方式(详见计划表“考试方式”),同一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同一组考官在同日内完成。

  (1)试讲:试讲主要从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效果、教师基本素质等进行考察,试讲成绩为满分100分,试讲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考察比例进入下一个程序。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言行举止、理解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考察比例进入下一个程序。

  (3)无领导小组面试:每组时间为30分钟,每组10-12人,主要测试考生临场应试、性格特征、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的方可按考察比例进入下一个程序。

  6.考试总成绩。面试(试讲、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总成绩。考试成绩计算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7.根据不同招聘岗位需要确定具体考试方式。同一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同一组考官在同日内完成,考官面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

  (六)考察。

  确定拟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成绩排序,结合招聘岗位的性质和特点,以招聘岗位数1∶1、1∶1.5或1∶2比例确定。考生成绩未达到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均不能列为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组织考察:由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进行复查,形成书面考察结论。如考察人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其他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被我校确定为考察人选后,需在考察工作开始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校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统一组织考生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拟聘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考察合格人选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八)确定拟聘人员。按照我校决策程序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拟聘人员在我校官网及工作区域公示,公示期为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