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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宿迁市宿城区教师发展中心招聘研训员公告(第二批)
2024-07-08 17:15:39   地区:江苏   浏览:0

  (2)报名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成功人数开考。

  (4)考生现场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笔试时间:2024年7月20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24年7月18日至宿城区教育局4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及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师德规范等。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采用百分制,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其中未达到1:3开考比例按照实际报名成功人数开考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5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笔试结束后,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四)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未缴纳面试费用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1.面试时间:2024年7月21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演课和现场答辩,时间为20分钟(演课15分钟,答辩5分钟)。参加演课的考生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根据统一的教学内容进行备课,时间为40分钟。

  4.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但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5.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五)考察。区教育局成立专门考察组,对考生德、能、勤、绩、廉等表现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并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qsc.gov.cn/)公布。其中,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须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非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六)体检。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1.名单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

  2.手续办理。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报区人社局备案,具体为:(1)新聘用人员按照专业技术资格所对应岗位的最低级聘用,其中现在编人员按照原聘岗位聘任;(2)如通过定向评价标准获评高级职称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评聘职称,未重新评聘前,按照其未定向评价前的岗位等级聘任;(3)名优教师入职后,可参照《宿城区教育系统领军人才礼遇办法》享受相关礼遇政策;(4)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公示期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提供材料不全或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