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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医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7-05 13:02:48   地区:山东   浏览:0

  (2)面试

  所有岗位的面试均采取试讲和结构化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进行调查,问题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济宁医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济宁医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37-3616101

  监督电话:0537-361610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7:3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证明材料模板.docx

  济宁医学院

  2024年7月4日

  原标题:济宁医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8/202407/0478a1c2-8f09-4885-abce-9ad1db1274e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