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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伊春嘉荫县朝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毕业生公告
2024-07-04 23:37:15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四)政策性加分

  对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政策性加分人员,考生须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确认。具体加分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涉及政策性加分考生请提前拨打电话咨询具体要求,电话:0458-2689192。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

  四、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医学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

  2.考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开考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总成绩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入围面试原则。笔试结束后,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呈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不足1:3比例的,经嘉荫县公开招聘乡镇(社区)医学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入围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笔试、面试总成绩在嘉荫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笔试总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均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考核与体检

  1.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因考生放弃考核或考生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笔试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项目结果互认。考生放弃体检或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笔试面试且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考核、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在嘉荫县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以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