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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0人)
2024-07-04 00:10:55   地区:山东   浏览:0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凭《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续有关通知、公告、公示也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附件1:2024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信.doc

  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日

  原标题:2024年邹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oucheng.gov.cn/art/2024/7/2/art_103828_2833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