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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娄底市双峰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35人)
2024-07-01 21:13:11   地区:湖南   浏览:0

  (2) 笔试时间及地点及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3)开考比例: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按招聘计划与面试对象1:2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面试对象,如按上述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该比例而出现1:1的比例参加面试的,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3)面试内容与方式

  ①招聘岗位均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根据岗位要求测试参考对象所应具备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舞蹈、讲解员岗位增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占50%,专业技能测试占50%;

  ②面试评委为7-9人,由相关专家、教授组成,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以再次面试得分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公开招聘体检范围。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对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联合组织。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组织考察时,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 并形成具体的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考察时自动放弃该岗位,不予递补。

  (八)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双峰县人民政府网、双峰网、双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1.对公示人员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及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为拟聘对象,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审定,按报考岗位办理聘用手续。新进人员试用期一年(已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新聘人员均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的聘用合同,且五年内不得流动,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全部为正式编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待遇。

  4.拟聘人员不及时办理手续者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四、回避与纪律

  (一)凡参加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审查,严守工作纪律,对工作马虎,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