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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告
2024-07-01 21:13:36   地区:广东   浏览:0

  2.资格复审

  确定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名单方法: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复审的依据: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工作证明材料等。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规定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因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等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计算综合成绩。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察阶段。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主考官打分高低顺序确定。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请应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正常,确保及时收到体检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选择具体岗位。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组织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开展考察。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群众认可度、廉洁自律情况和岗位适应性等,并审核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

  四、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人选,并按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公示期结束后,在三个月内未能根据单位管理要求办理好相关录聘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

  六、待遇和管理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按招聘岗位进行管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了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七、相关咨询电话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20-84232010,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监督电话:020-8901656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广州市海珠区事业单位定向招聘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