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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2024-06-30 21:49:37   地区:广东   浏览:0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是国家卫健委直管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一所专科齐全、技术力量雄厚,医疗、教学、科研和管理全面发展、拥有现代医疗设备及各层次优秀人才队伍的大型现代化综合性医院。

因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有工作经验的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见《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不良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

5.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应聘需要三班倒工作岗位者要求能承担夜班工作;

8.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专业技能条件

1.应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备岗位需要的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团队精神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受过良好的、系统的专业训练;具有较强的临床医疗能力、科研能力及较好的发展潜力;不低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平均实力和水平。

2.应聘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精神;受过良好的、系统的专业训练;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科研能力及较好的发展潜力;不低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平均实力和水平。

3.应聘管理人员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学习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受过良好的、系统的专业训练;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熟悉公文写作规范,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较好的发展潜力;不低于我院现有同级人员的平均实力和水平。

(三)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

应聘医师岗位者应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四)学历、工作资历条件

1. 应聘医疗、医技、护理岗位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硕士学位者,在取得硕士学位后,须具有不低于3年的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具有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不低于2年的三级甲等医院工作经验。

2.应聘非卫生专业技术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硕士学位者,在取得硕士学位后,须具有不低于3年的三级甲等医院、高校系统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具有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不低于2年的三级甲等医院、高校系统或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验。

3.应聘管理岗位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硕士学位者,在取得硕士学位后,须具有不低于3年的三级甲等医院、高校系统工作经验。具有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不低于2年的三级甲等医院、高校系统工作经验。

有博士后经历者,应取得博士后证书或原博士后流动站出具的同意出站证明。

(五)业绩条件

1.医师要求近三年在临床医疗、科研或者专业学科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需提供至少1项、最多5项工作以来近三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2.护理、医技以及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近三年在所从事的学科/专业领域取得较好学术成绩,需提供至少1项、最多5项工作以来近三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3.管理人员要求近三年在相应管理岗位取得较好工作业绩,需提供至少1项、最多5项工作以来近三年取得的代表性成果。

代表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相关材料及复印件、获批科研基金项目批件和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笔撰写的调研报告、管理文件、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内部参考报告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他业绩和获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SCI论文须由相关机构出具检索证明,基金、专利需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调研报告等成果需由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