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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廊坊市永清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4-06-28 12:46:25   地区:河北   浏览:0

  5、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抽签时仍未到达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及确定进入考核考生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8月6日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考核。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考试总成绩,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考核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核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进行二次面试。

  七、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考核时间:8月7日至12日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核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核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核相关材料,不能按时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8月14日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考核、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提出聘用意见,主管部门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报考教师岗位需要选择学校的,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选择学校,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核、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九、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招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须履行《诚信承诺书》内容,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等重要时间节点,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相关操作或未能参加招聘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错过考试、考核、递补等招聘环节的,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