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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2024-06-27 10:16:0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1)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初次就业的新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1次。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自主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主动回避。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

  0471-6285406(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

  0471-6968139(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人事处)

  0471-3909168(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纪检室)

  (二)政策咨询电话

  0471-3909199、0471-3909299(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党务办公室人事科)

  (三)报名咨询电话

  0471-2940338、0471-2940337(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信息服务电话)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岗位表》

  2.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考试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

  2024 年6月24日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2024年度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lt.nmg.gov.cn/zfxxgk/zfxxglzl/fdzdgknr/tzgg/202406/t20240624_2528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