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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2024-06-27 10:16:06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技能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工作在专业考试总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构成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

   2.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自主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三重一大”会议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网站(网址https://wlt.nmg.gov.cn/)和第三方人事考试机构网址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nmcyrl.com/),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3.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者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由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机关纪委监和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乌兰牧骑纪检人员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1.公示结束后,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