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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永州江永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52人)
2024-06-27 10:16:15   地区:湖南   浏览:0

  (3)领取准考证时间:笔试前三天,报考人员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由本人书写的委托书(内容中要注明本人和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委托人签字并按手印方有效),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末位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申论成绩高者排前,再相同者,一并入围。

  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要达到同科目参考人员(2人及以上)有效平均分或60分方可列入面试对象;岗位报考人员都达不到有效平均分或60分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笔试后,如被确定为面试对象,不得缺席面试,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当出现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在面试前五天告知江永县人社局。面试公告发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4)等额面试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不低于70分(含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5)面试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计算。

  5.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申论×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申论成绩进行排名。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规等情况及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公务员初任培训办法(试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21〕11号)文件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照应聘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

  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考察组的考察工作,并在60日内完成,否则终止录用程序。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将结果在江永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江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委、县政府决定,由招聘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应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岗位、试用期、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