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招聘人数8人(含)以上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聘人数8人以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前,区教育体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面试初定于7月13日,面试地点设在嘉兴市南湖区内。面试工作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效果以及教师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均相等的则需进行面试加试(加试成绩只决定最终排名)。如果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该招聘岗位计划数相应核减或取消。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由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录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录用
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是在职人员的,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五、其它事项
(一)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中共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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