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基层医疗专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毕业生公
2024-06-25 19:29:53   地区:黑龙江   浏览:0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分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两周内,请登录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与政策加分相加合成为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相应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相应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计划。入围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一周内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被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的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各区、县(市)政府官方网站或招聘单位电话通知。

  七、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官网卫生健康委员会链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4479。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2024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基层医疗专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学毕业生计划表》中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