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医学专业知识成绩、医学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进行比对,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上述成绩均相同,则另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通过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卫健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2.考察。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通过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人员,由县卫健局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全部纳入建平县公立医院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建平县公立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的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在拟聘用人员正式公示前,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1_2024年建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建平县卫生健康局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1日
原标题:2024年建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njp.gov.cn/html/JPXZF/202406/0171895890145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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