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计招聘17人,其中医疗岗16人,医疗技术岗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岗位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本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2.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具体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限制。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硕士要求35周岁及以下”,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况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发布招聘信息。医院在招聘院校网站、招聘会现场、高校就业网站或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有意者请登录我院招聘网站(https://zhaopin.zju4h.com/apply/index.action)注册,并根据系统要求选择应聘岗位进行投递,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仅注册、填写简历,不报第一志愿岗位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投递记录”中确认第一志愿为“已投递”状态。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8日。
3.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名人员的专业方向、医教研业绩、所获荣誉等条件。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一般不得低于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入围考试人员通知将通过短信或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者。
(二)考试
本轮招聘考试工作将分批次进行,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考试一般采用笔试、专业面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前三阶段逐轮淘汰。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综合、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面试人员;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由面试专家组通过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水平、科研水平、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及团队融合潜力,按照1:3的比例确定综合面试人员(其中招聘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如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综合面试人数。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评委由医院面试专家库专家组成,通过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并结合专业面试、与应聘者开放性交流进行综合打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以综合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招聘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或者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结合医院岗位实际需要,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在本单位直接体检并认定。不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或不适合在医院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录用。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办法执行,若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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